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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管(炸药)作业箱企业标准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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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范围 Ø 本标准规定了雷管(炸药)作业箱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Ø 本标准适用于由钢材、防静电木板等为主要材料,制成的雷管(炸药)作业箱。 Ø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90 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3 要求 3.1 原料要求 应符合相应国家、行业标准或供应商企业标准的规定。 3.2 外观要求 箱体形态端正、外表面喷有防锈漆,防锈漆外喷防火漆,表面无明显缺陷,擦伤以及划痕,内置木板应密封严实、平整。焊接表面成型均匀,焊缝应平滑、表面平整。 3.3 尺寸偏差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尺寸偏差
3.4 装配质量 3.4.1 紧固件无松动、箱体开关灵活,无卡阻。 3.4.2 箱体配有便于使用人员携带的、牢固的提耳、背带。 箱体承受100kg压力后,无永久性变形和裂纹。 3.6 抗跌落性能 在1米处自由落体试验后箱体无严重变形、开裂、松散现象,箱盖与箱体不得分离等缺陷。 Ø试验方法 4.1 外观要求、装配质量 在室内温度和非阳光直射下,手感、目测检查。 4.2 允许偏差 使用精度为 0.02mm 的游标卡尺或千分尺测量。 4.3 承压强度 箱体承受100kg压力30min后,无永久性变形和裂纹。 4.4 抗跌落性能 在1米处自由落体至水泥地面,箱体无严重变形、开裂、松散现象,箱盖与箱体不得分离等缺陷。 5 检验规则 5.1 组批 出厂检验应以相同的工艺条件、品种、规格、生产日期的产品组成批。 5.2 抽样 按GB/T 2828.1-2012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二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Ι,接收质量限(AQL)为6.5,抽样方案见表2。 表2 抽样方案
5.3 检验分类 5.3.1 出厂检验 5.3.1.1 出厂检验项目为:外观要求、尺寸偏差、装配质量。 5.3.1.1 经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入库或出厂销售。 5.3.3 型式检验 5.3.3.1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5.3.3.2在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当原料、工艺、配方发生重大改变时; b) 产品首次投产或停产6个月以上恢复生产时; c) 生产场所改变时; d) 国家主管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原则 检验项目如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允许从原批次中加倍抽样进行检验,复验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复验结果如再次出现不合格项目,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6 标志、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志 6.1.1 产品包装应有如下标志: a)产品名称; b)产品规格尺寸; c)产品标准编号; d)生产厂名、厂址; e)GB 190、GB 2894中规定需要标识的内容。 6.1.2 外包装收发货标志应符合 GB/T 6388 中有关规定,外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 190、GB/T 191 、GB 2894中的有关规定。 6.2 包装 6.2.1产品包装应完好,包装材料应以达到保证产品在正常的运输与贮存条件下不受损伤的目的。 6.2.2 外包装应符合 GB/T 8946的要求,或按供需双方商定的包装方式。 6.3 运输 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污染的物品混运,运输中应避免受潮、受压、曝晒、雨淋。 6.4 贮存 应贮存在清洁、通凤良好、干燥、阴凉的仓库内,并应离地、离墙贮存;不得与有异味、有毒、有害、有污染物品一起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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