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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优资妍实业有限公司草木魔法抑菌洗手液企业标准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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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魔法抑菌洗手液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草木魔法抑菌洗手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纯化水、表面活性剂、络合剂、银离子抗菌剂、稳定剂和助剂等为原料生产的草木魔法抑菌洗手液。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 13173 表面活性剂 洗涤剂试验方法 GB/T 26396 洗涤用品安全技术规范 QB/T 2738 日化产品抗菌抑菌效果的评价方法 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化妆品卫生规范》 要求 4.原料要求 4.2.表面活性剂和助剂等为原料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4.2.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4.感官指标 4.3.外观: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无明显机械杂质的均匀液体。 4.3.气味:不得有其他异味,加香产品应符合规定香型。 4.稳定性 4.4.耐低温 将产品放入(-5±2)℃ 下保持 24 h,恢复至室温后与实验前无明显变化。 4.4.耐高温 将产品放入(40±2)℃ 的保温箱中放置 24 h,恢复至室温后与试验前无明显变化。 4.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理化指标
卫生指标 4. 卫生指标应符合合表 2 的规定。 表2 卫生指标
3.6 抑菌效果 抑菌效果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抑菌效果
3.7安全性 应符合GB/T 26396-2011中B类产品的规定。 3.9 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2005)的规定。 试验方法 5.外观 量取不少于200ml的试样,置于干燥洁净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在非直射光条件下进行观察。 5.气味 取适量试样用嗅觉进行鉴别。 5.稳定性 于-3℃~-10℃的冰箱中放置24小时,取出恢复至室温时观察无结晶,无沉淀;(40±1)℃的保温箱中放置24小时,取出立即观察不分层,不混浊,且不改变气味。 5.总活性物含量 按GB/T 13173的规定进行。 5.1pH、卫生指标 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 第268号令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规定检验。 5.1 抑菌效果 按照QB/T 2738额规定检测。 5.1安全性 按GB/T 26396-2011的规定进行。 5.1净含量 按JJF 1070的规定进行。 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1组批与抽样 组批:以同一配料生产的产品组成一个检验批。 抽样:从每批产品随机抽样 3 瓶(桶)或袋进行检验。 6.1出厂检验 产品应经公司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17.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指标、总活性物含量、pH、净含量。 6.1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产鉴定;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比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长期停产,重新恢复生产时; 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e)正常生产时,每年进行一次。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项目。 6.1判定规则 检验结果中,全部项目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若有不合格项目,应从该批产品中重新抽取双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结果若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包装上应有下列标志:生产厂厂名、厂址、产品标准号、产品使用说明、产品名称、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 外包装箱上的贮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 的规定。 7.2包装 产品采用塑料瓶(捅)、袋包装,包装要清洁,干净,不得渗漏。 外包装采用瓦楞纸箱,包装要牢固,字体要清晰。 7.2运输 装卸时应轻拿轻放,运输时要严防雨淋,日晒,不得露天堆放。 7.2贮存 常温下贮存于干燥通风的仓库,严禁重压,并注意防晒,防雨,防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此篇为我的网站原创文章,转载请标明出处链接:http://www.fsbqg.com/h-nd-20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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