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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451022 YLZY 18-2020《草本益体浴膏》来源:福州世标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者:13609522916 郑工浏览数:23次
草本益体浴膏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草本益体浴膏的原辅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的草本益体浴膏。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6680液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GB/T 13531.1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pH值的测定GB/T 13531.4 化妆品通用检验方法相对密度的测定QB/T 1684 化妆品检验规则QB/T 1685 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2005年 )《广西中草药》(全二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的公告(2021年 第62号)3 原辅料3.1 原料产品所用的原材料均为《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一部)(2020年版) 或《广西中草药》(全二册)中的药材植物,其具体名称和配比见表1。表1 原 料(配方)表原料艾叶木棉花忍冬花龙胆麦冬白薇连翘茯苓配比(%)25 25 10 10 10 10 5 5 注:所有的原料均应无霉变和严重的虫蛀现象,无肉眼可见的其他杂质。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2Q/451022 YLZY 18-20203.2 辅料作为溶剂的生产用水应符合GB 5749 的规定。4 要求4.1 感官产品的感官应符合表2规定。表2 感官项目要求外观均匀粘稠液体,无肉眼可见杂质或异物气味具有中草药特有的气味,无异味色泽棕褐色4.2 稳定性4.2.1 耐寒在(-5~-10)°C的低温储存环境下,应不发生结块和变色现象。4.2.2 耐热在(40±1)°C的高温储存环境下,应不产生异味和变色现象。4.3 理化指标产品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3规定。表3 理化指标项目指标pH 值(25 °C,10%水溶液)4.0~10.0相对密度(20 °C)/(g/cm3 )≥1.004.4 有害物质限量产品的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表4 有害物质限量项目指标汞/(mg/kg)≤ 1铅/(mg/kg)≤ 10砷/(mg/kg)≤ 2镉/(mg/kg)≤ 5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3Q/451022 YLZY 18-20204.5 微生物指标产品的微生物指标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微生物指标项目指标菌落总数(cfu/ ml)≤5 00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 ml)≤100耐热大肠菌群/ ml不得检出金黄色葡萄球菌/ml不得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ml不得检出4.6 净含量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5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4.7 包装外观应符合《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的规定。5 试验方法5.1 感官取适量样品置于50mL烧杯中,在非直射光和室温条件下进行目测和鼻嗅。5.2 稳定性量取不少50mL的试样两份,分别置于100mL的无色具塞广口玻璃瓶中,一份放置于(-5~-10)°C的冰箱中 ,一份放置于(40 ±1) °C的保温箱中,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进行观察。5.3 理化指标5.3.1 PH 值按GB/T 13531.1的规定执行。5.3.2 相对密度按GB/T 13531.4的规定执行。5.4 有害物质限量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年版)第三部分的规定执行。5.5 微生物指标按《化妆品卫生规范》(2015年版)第四部分的规定执行。5.6 净含量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4Q/451022 YLZY 18-2020按 JJF 1070 的规定执行。5.7 包装外观按QB/T 1685的规定执行。6 检验规则6.1 检验分类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6.2 出厂检验6.2.1 产品出厂需经工厂检验部门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6.2.2 出厂检验项目包括感官,PH 值,相对密度,微生物中的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净含量。6.2.3 以同一工艺、同一原辅料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6.2.4 抽样方法和抽样数量6.2.4.1抽样方法以整批产品的包装袋/瓶数作为总体的物料的单元数,采样按 GB/T 6680 的规定执行。6.2.4.2抽样数量从整批产品中随机抽取一个样足够用于各项指标检验和留样的量,取样量至少为全检量的两倍。6.2.5 判定规则采用 GB/T 8170中“修约值比较法”。6.3 型式检验6.3.1 同类别典型产品每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亦须进行型式检验:a) 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时;b) 长期停产再恢复生产时;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d)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查时。6.3.2 型式检验项目包括本标准要求的全部项目。6.3.3 型式检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取数量应满足检验要求。6.3.4 判定规则检验结果若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时,应重新自两倍量的样品中采样检验。复检结果即使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判整批产品为不合格。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7.1 标志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5Q/451022 YLZY 18-20207.1.1 销售包装上应至少标有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b) 商品责任单位名称及地址; c)产品净含量;d) 产品出厂日期(限用日期)及保质期;e) 执行标准号;f) 产品合格标识。7.1.2 包装箱上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 GB/T 191 的规定选择使用。7.1.3 标志应清晰、牢固,不应因运输条件和自然条件而褪色、变色、脱落。7.2 包装7.2.1 产品的包装应符合QB/T 1685 的规定。7.2.2 产品包装应保证产品不受损伤,应防尘、防震,便于运输和贮存。如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合同有关规定进行。7.3 运输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冲击、挤压、日晒、雨淋及化学品的腐蚀。7.4 贮存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仓库,仓库内不允许有各种有害气体、易燃易爆物品及有腐蚀性的化学物品,远离热源。8 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运输、贮存条件下,在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按产品包装标注执行。公开 2021年09月13日 19点03分公开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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